短訊!南昌:使用房票購房最高可獲10%的購房補助
2023-04-13 17:13:58 | 來源:云財經 |
2023-04-13 17:13:58 | 來源:云財經 |
(資料圖)
從南昌市政府獲悉,《關于推進中心城區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的實施意見》印發,自5月11日起實施。《實施意見》指出,在南昌市城區(不含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新建區)購買新建設商品房的,由轄區房屋征收部門給予被征收人房票票面金額購房使用部分一定比例的購房補助。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個月內使用的,給予10%的購房補助;第4個月至第6個月內使用的,給予8%的購房補助;第7個月至12個月內使用的,給予5%的購房補助。(南昌日報)